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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来源:欧宝娱乐app在线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19 10:09:00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赞同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8,840,44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3,068,966股后,以695,771,48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7,885,741.5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9%;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78,308,593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977,149,042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受到国际地区局势紧张、全球经济持续放缓、贸易摩擦升级等问题的影响,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水平发展稳步推进,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符合预期。

  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60,582亿元,同比增长5.2%。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17,568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出口237,726亿元,增长0.6%,进口179,842亿元,下降0.3%。货物进出口贸易顺差57,883亿元,比上年增加1,938亿元。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额223,601亿元,比上年增长6.3%,占进出口总额比重为53.5%。

  2023年是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10周年,中国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取得丰硕成果。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和国际陆港业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紧密关联。10年来,已有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了共建“一带一路”大家庭,获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2013年至2023年10月,中国与共建国家进出口总额累计超过21万亿美元,对共建国家直接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2023年全年,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额194,719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出口107,314亿元,增长6.9%;进口87,405亿元,下降1.9%。我国企业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2241亿元,增长28.4%,折318亿美元,增长22.6%;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321亿美元,增长4.8%,占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比重为82.1%,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在波动中恢复,稳定因素有所累积,物流运行环境持续改善,行业整体恢复向好。物流供给质量稳步提升,多式联运、航空货物运输等协同高效物流服务全面发展。社会物流总额增速稳步回升,物流运行效率持续改善。

  全年的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5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增速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增长3.9%、5.4%、4.7%、5.4%,呈现前低、中高、后稳的恢复态势,全年回升势头总体向好。

  全年物流业总收入13.2万亿元,同比增长3.9%,物流收入规模延续扩张态势。运输、仓储装卸等基础物流收入同比增速在3%左右,支撑物流市场稳定增长。航空运输、多式联运、快递等细致划分领域回升势头向好,在政策推动下,全年多式联运收入增长超过15%。

  全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4%,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从构成看,运输费用9.8万亿元,增长2.8%;保管费用6.1万亿元,增长1.7%;管理费用2.3万亿元,增长2.0%。

  全年景气水平提升,行业运行稳定恢复。全年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平均为51.8%,高于上年3.2个百分点,多数月份处于51%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各月业务量、新订单指数平均波动幅度较上年有所收窄,显示行业运行向好,稳健性提升,物流供给对需求变化适配、响应能力有所增强。

  仓储物流业务活跃,周转持续高效。全年中国仓储指数中的业务量指数平均为52.4%,2月份以来各月均位于较高景气区间,设施利用率、仓储周转效率逐月提高,显示仓储业务活跃度提升,行业运行较为高效,助力降低社会库存水平,支撑产业链上下游循环畅通。

  据中国海关总署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蒙古对我们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再创新高,达到165.9亿美元,同比增长36.0%,占蒙古同期外贸总额的68.0%。其中,对我国出口额131.2亿美元,同比增长40.6%;自我国进口额34.7亿美元,同比增长21.1%。

  根据蒙古国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统计显示,2023年蒙古国煤炭产量累计为8119.2万吨,首次突破8000万吨大关,同比增长118.21%;煤炭出口6960.85万吨,同比增长118.75%。

  甘其毛都口岸全年累计完成进出口货运量3785.67万吨,同比增加98.54%,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其中,进口煤炭3651.22万吨,同比上涨102.37%;进口铜精粉86.46万吨,同比上涨12.58%;出口货物47.99万吨,同比上涨86.22%。二连浩特口岸全年累计完成进出口货运量1901.2万吨,同比增长34.1%,创历史新高。

  随着中亚峰会的成功召开,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往来也愈发频繁。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与中亚五国进出口贸易总额893.7亿美元,同比上涨27.8%,其中,对我国出口额279.3亿美元,同比上涨0.2%;自我国进口额614.4亿美元,同比上涨46.0%。

  霍尔果斯口岸作为中国与中亚地区联通必经之地,起到了重要的桥头堡作用。据霍尔果斯海关公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霍尔果斯口岸完成进出口货运量4178.4万吨,同比增长4.4%,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其中进口货运量3452.9万吨,出口货运量725.5万吨。海关监管公路运输进出口货运量同比增长159.3%。其中,进口货运量同比增长982.5%,出口货运量同比增长150.3%。海关监管铁路运输进出口货运量1039.6万吨,同比增长34%。其中,进口货运量521万吨,同比增长59.5%;出口货运量518.6万吨,同比增长15.4%。

  非洲是公司未来着重进行布局与发展的区域,尤其是赞比亚、坦桑尼亚、、安哥拉、刚果(金)等中南部非洲国家,以及围绕铜钴矿带区域。2023年,中国与非洲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1982.9亿美元,同比增长7.1%,中国对非洲国家出口1214.2亿美元,同比增长13.2%,自非洲国家进口768.6亿美元,同比下降1.3%。在所有非洲国家中,中国与赞比亚、坦桑尼亚、、安哥拉、刚果(金)进出口总值分别为53.1亿美元、87.8亿美元、13.1亿美元、230.5亿美元、187.5亿美元。

  据刚果(金)矿业部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刚果(金)铜出口量达2,842,022吨,较2022年2,389,956吨增长18.9%。过去5年中,刚果(金)的铜出口量急剧增长,2023年相比2018年增加了162万吨。2023年刚果(金)的钴出口量达到139,840吨,较2022年同比增加21.2%。

  公司成立于2005年,业务以陆运锁定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物流业务为核心,在中蒙、中亚、非洲陆路口岸投资物流基础设施、海关监管场所、保税仓、跨境运输车队、通关和装卸团队,在全世界内整合海陆空铁运输及港口中转、仓储、通关等物流资源,形成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的国际物流网络,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

  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是提供包含国际、国内海陆空铁运输、港口中转、仓储、通关装卸、信息跟踪在内的一揽子物流组织实施管理服务,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订制线路和服务范围,可细分为国际多式联运、大宗矿产品物流和智能仓储。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是公司的基础业务,其发展具有陆港联动整合+陆运自营的特点。公司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起源于陆运锁定的蒙古区域,在解决陆锁国跨境物流降本增效的进程中,公司与船公司、航空公司及国际同行建立了针对陆锁国物流业务陆港联动的合作机制,同时在中蒙陆运口岸自营海关监管场所、公用型保税库等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国际道路运输车队和通关装卸专业化团队,弥补了联运环节中的短板,同步推进国际多式联运信息化建设,形成一套完整的针对陆运锁定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网络。

  公司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以中蒙为基础,发展到中亚、非洲、中南美等具有同样特点的市场,在行业内形成公司的品牌特点。

  不同于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物流的周期订单模式,矿产品行业客户具有长期性、计划性、运力稳定、库存可控、货物可追踪、成本可持续优化的需求。在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以蒙古、中亚、非洲为代表的陆运锁定国家和地区吸引了众多国际国内优秀的矿业集团,公司的品牌优势和经营理念也得到矿产品行业客户的认可,为不同的矿业客户提供规模化、定制化的大宗矿产品物流服务。

  公司在中蒙、中亚、非洲重点发展区域的国际陆运口岸投资保税仓库及海关监管场所,在满足中蒙、中亚、非洲国际陆运口岸的进出口货物仓储需求、提供仓储服务的同时,为公司在相关市场和区域开展国际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提供满足货物集散的功能。公司自主研发的仓储管理系统、智能卡口管理信息系统等一系列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进出仓及在仓货物智能化管理,为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的增值服务。

  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是以物流服务为实质的物贸一体化业务,主要使用在于中蒙主焦煤产业。主焦煤刚性的物流需求,和公司以供应链贸易方式锁定的主焦煤运量为公司中蒙跨境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业务提供了可持续增长的发展空间。

  区别于传统贸易经营模式,供应链贸易服务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向其提供公开市场交易信息、价格反馈、运输、仓储、配送、结算等全供应链服务过程。公司以自身名义进口商品,之后将商品销售给境内用户,物流环节持续的降本增效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公司不间断地积累陆运锁定国家和地区的物流经验,在不一样的区域、不同阶段持续对陆运口岸物流基础设施来投资建设,以实现该区域跨境运输降本增效的需求,同时也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独立的、可持续盈利的国际陆港运营模式。

  公司国际陆港运营业务主要来自于在非洲进行矿产开发的客户对于矿产品物流运输的需求,围绕位于非洲刚果(金)、赞比亚的中非铜钴矿带区域,通过对陆运口岸及周边道路的投资建设,进一步改善非洲现有基础设施不能够满足日渐增长的物流运输需求的现状,打通矿产品对外运输的物流通道,依托现有港口、铁路和公司对于关键陆路口岸的运营,形成公路、铁路、港口多式联运的立体运输网络,助力中南部非洲国家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有效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公司刚果(金)卡萨项目已正式投运,总体运行保持良好态势,极大缩短了口岸通关时间。除此之外,卡萨项目保税库等增值服务、迪洛洛项目、赞比亚萨卡尼亚项目均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中,为公司构建国际陆港集群网络奠定了基础。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525.99万元,同比增长44.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78.70万元,同比增长52.6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46,745.80万元,同比增长2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570.54万元,同比增长17.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3,302,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1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6,199,056.6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80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75,446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829,996.5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40,100.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896.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8,716,303.6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34,476.52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490,988.18元(包括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项目待支付尾款1,932,815.66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8,440.47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22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297,501.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9,932,586.75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304,86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924,480.95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2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0,924,250.76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331,401.27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57,612.18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5,314.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65,119,984.02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119,984.0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0元。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明确规定,对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2018年1月23日,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人”或“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020年8月12日,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NRA账户余额为191.36美元,按照期末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1,355.35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49.1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1。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30.49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2。

  2023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9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2月1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36,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物流综合系统予以结项,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2,527.32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9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节余募集资金25,297,501.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项目待支付尾款1,932,815.66元一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9月。

  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注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结项,其中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智能物流综合系统3个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合计1,932,815.66元,已于2023年6月末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续待上述项目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附表1-3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同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20万元。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审计范围增加。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是依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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