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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26 12:03:51  来源:欧宝娱乐app在线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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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和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仅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6、7和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和11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12月26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三。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详细情况如下: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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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2019年及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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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和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仅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6、7和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和11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12月26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三。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详细情况如下: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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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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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和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仅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6、7和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0和11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12月26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三。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详细情况如下: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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